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 信息公开 > 其他信息

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次

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试 行)

 

 

目    录

1.突发事件应急综合预案

2.关于学院突发火灾事件处置预案

3.关于学生群殴、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4.关于学生自杀、交通意外等事件处置预案

5.关于学院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6.关于传染病防控预案

7.关于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综合预案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有组织、有顺序地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综合预案。

一、综合预案适用范围

发生地震、水灾、火灾、风灾、建筑安全事故、锅炉安全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疫情、中毒事故等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重大问题,需要全院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处理、绝大多数教职工参与的事件时,立即启动本综合预案。

二、实施综合预案的要求

(一)人人服从全局,快速做出反映。发生突发事件,全院各级领导和身体健康的教职工必须顾大局、识大体,应当快速到达现场,在现场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抢险和人员疏散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或故意迟缓参与抢险疏散工作。

(二)统一组织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当时在现场的人员自动成为抢险领导小组,由职务最高者自动担任组长,组织指挥抢险、疏散人员的工作。院、处、科三级的领导陆续到达现场后,自动成为领导小组成员,职务最高者自动接替担任组长。避免无人组织指挥和多方指挥而产生混乱、贻误抢险工作的情况。

(三)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发生突发事件,在现场的人员应当马上以电话快速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党群工作处、院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接到报告的领导,应指派办公室、门卫的人员迅速以电话、广播等形式向全院发出抢险疏散的通知,并且向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三、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发生突发事件,在现场的人员应立即以电话等方式报告学院有关领导(火灾等紧急情况应迅速报警),向现场附近的领导和教职工发出大声呼救,采取正确的措施疏散受险人员离开现场。

(二)接到报告、抢险信息的领导和教职工应快速赶往现场,在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抢险、疏散等工作。

(三)现场的最高领导,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果断地对到场的人员进行通讯联络、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抢救贵重物资、调集抢险物资和车辆、救治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引导上级领导和外来抢险人员进入现场等各项工作的分工,快速、有序地展开抢险疏散工作。

(四)按照规定,学院领导将情况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保卫处将情况迅速报告驻地公安机关。

(五)上级领导和外来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后,本院在现场的领导应简要报告、介绍情况,引导和配合外来抢险人员进行抢险工作。

(六)抢险工作结束后,学院各级领导和部门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四、学院各职能部门,在抢险工作过程中分别完成以下综合保障工作

(一)保卫处:协助现场指挥员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引导外来救援人员和车辆到达现场。

(二)党群工作处、办公室:负责上下内外的通讯联络和信息传递工作,做好车辆调度工作。

(三)后勤管理处:调集抢险救灾物资,提供疏散人员安置场所,做好安排伤病员治疗和环境消毒工作。

(四)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系部:疏散现场的师生撤离危险区域,做好人员思想稳定等工作。

(五)其它部门:在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关于学院突发火灾安全事件处置预案

 

一、事故名称

突发火灾安全事故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组  长:荆存柱    党委书记

曹学仁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武治学    党委副书记

        陈立军    纪委书记

李海忠    党委委员、副院长

        梁永庆    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海平    副院长

成  员:马  静    党群工作处处长 

        董自刚    办公室负责人  

        张玉静    教务处副处长 

        张丽娟    学生工作处处长 

        张雅艳    计划财务处处长    

        杨绪仁    招生就业处处长  

        张大虎    后勤管理处处长 

        樊宝明    保卫处副处长 

        王晓晶    图书管理中心主任

        苏书亮    网络电教中心主任

        施凤英    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卢晓嘉    教学科研中心副主任

        郭晋诚    机电工程系主任  

        乔计苟    信息技术系主任 

        马建国    财经管理系主任 

        刘丽萍    医学护理系主任 

        李云霞    建筑工程系副主任

        丁  梅    基础教学部部长 

        王  佩    成人教育部副部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三、处置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校园发生火灾事故时,学院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火警119)、报告阳泉市教育局;采取正确措施对火灾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救治和安置,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封锁现场、进行灭火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任何人发现校园发生火灾事故必须马上报告。按照以下程序报告:总值班室(电话)、保卫处、办公室或者处级以上的任何领导。报告火警119和报告上级部门,由到达火灾事故现场的领导实施。火情就是命令。校园发生火灾事故,除老弱病残者和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外的所有师生员工均应快速赶赴现场周围的安全地带,在灭火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参加扑救工作。

四、处置预案

(一)得知校园发生火灾事故信息的领导和教职工,应当快速赶到现场,自动成为处置火灾事故领导小组,由当时职务最高者任组长,组织指挥遇险人员疏散、救助伤员和扑救火灾、报告(报警)等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其他各级领导陆续到达现场的,自动成为领导小组成员,职务最高者接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火灾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基本程序

1.以人为本,首先快速组织疏散火灾事故现场遇险人员至安全场所,阻止非抢险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对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2.立即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火情,确定和实施报告火警,确定和实施向上级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3.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指挥切断电源、汽源开关,采取正确措施使用合适的灭火器材实施灭火。对初起火灾要抓住时机快速扑灭,对已经较大火势的火灾要坚决实施控制直至扑灭。

4.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人员抢救贵重物资。

5.安排门卫等人员引导外来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

6.安排人员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封锁现场和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7.事后,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的综合保障任务

1.保卫处

安排专人负责报警、引导公安消防人员、车辆到达现场;组织扑救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现场领导小组组长的指挥工作,重点指挥疏散遇险人员和扑灭火灾;安排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锁,维护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公安消防部门的人员到达后,协助调查取证工作;事后,做好损耗消防设施的维修补充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罚工作。

2.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各系部

重点组织实施紧急疏散现场遇险人员撤离的工作;安排人员负责做好学生稳定工作,维护教学实训区域、学生住宿区域的正常秩序;安排人员做好抢救伤员和医疗护理工作,做好对死亡学生家长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3.后勤管理处

紧急调集有关救援的物资器材;安排专人负责向有关医院紧急求援、引导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在学生处的协同下,安排人员做好护送伤员到医院救治和医疗护理工作;事后,做好现场清理、消毒和建筑物的修复等工作。

4.党群工作处、办公室

安排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和对有关信息的收集、传递工作;负责车辆调度和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事后,在保卫处协助下,负责事故报告材料的拟制和向上级、公安消防部门报送的工作,做好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处罚工作。

5.其他处(室)

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做好火灾现场贵重物资的抢救转移工作;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的需要,主动地协助其他处室做好有关工作。

 

 

 

 

关于学生群殴、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一、案件名称

学生群殴、伤害突发事件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组  长:梁永庆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张丽娟    学生工作处处长 

        樊宝明    保卫处副处长 

        郭晋诚    机电工程系主任  

        乔计苟    信息技术系主任 

        马建国    财经管理系主任 

        刘丽萍    医学护理系主任 

        李云霞    建筑工程系副主任

        丁  梅    基础教学部部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三、处置预案

(一)学生工作处、系部接到案件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制止和控制事态发展,将情况向保卫处反馈和向学院领导报告,安排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对事件的处理意见。

(二)保卫处接到案件后,立即到达现场控制事态、了解基本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后果等情况,配合当地公安等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置工作,提出处置意见。

(三)负责院领导根据事件性质、后果等情况,及时安排和指导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处置,决定对事件的处置方案和向上级报告的有关事宜。

 

 

 

关于学生自杀、交通意外等事件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生自杀、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组  长:梁永庆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张丽娟    学生工作处处长 

        樊宝明    保卫处副处长 

        郭晋诚    机电工程系主任  

        乔计苟    信息技术系主任 

        马建国    财经管理系主任 

        刘丽萍    医学护理系主任 

        李云霞    建筑工程系副主任

        丁  梅    基础教学部部长

马  静    党群工作处处长 

        董自刚    办公室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三、处置预案

(一)发生学生自杀、交通意外等事件,保卫处人员应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负责做好现场封锁保护、初步了解掌握情况、报警和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系部人员应尽快到达现场,做好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通知伤亡学生家长等工作。

(三)党群工作处、办公室,负责做好事件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等工作。

(四)负责院领导,组织指导有关处室开展处置工作,安排人员重点做好对伤亡学生亲属的接待安抚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关于学院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组  长:荆存柱    党委书记

曹学仁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武治学    党委副书记

        陈立军    纪委书记

李海忠    党委委员、副院长

        梁永庆    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海平    副院长

成  员:马  静    党群工作处处长 

        董自刚    办公室负责人  

        张玉静    教务处副处长 

        张丽娟    学生工作处处长 

        张雅艳    计划财务处处长    

        杨绪仁    招生就业处处长  

        张大虎    后勤管理处处长 

        樊宝明    保卫处副处长 

        王晓晶    图书管理中心主任

        苏书亮    网络电教中心主任

        施凤英    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卢晓嘉    教学科研中心副主任

        郭晋诚    机电工程系主任  

        乔计苟    信息技术系主任 

        马建国    财经管理系主任 

        刘丽萍    医学护理系主任 

        李云霞    建筑工程系副主任

        丁  梅    基础教学部部长 

        王  佩    成人教育部副部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网络电教中心。李海忠任主任,成员为各处室、系部负责人。

三、处置预案

(一)党群工作处、办公室接到举报后,在网络电教中心的配合下,立即调查事件发生情况,提出处置方案,向负责院领导报告,并将情况向学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学院安稳办”)反馈。

(二)涉及重大情形的,立即请示负责院领导,组织人员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三)由负责院领导决定、学院安稳办实施向上级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的工作。

 

 

 

关于传染病防控预案

 

为科学、有效的对应学校突发传染病,最大限度地减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1.    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李海忠 副院长 负责防控全面工作;

成员:各处室、系部负责人 主要负责提供突发传染病危险信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大虎(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负责后勤保障,办公室副主任由苑晓玲担任,负责指导消毒和上报工作。办公室成员为各班辅导员,负责联系家长,掌握学生家长的电话;各班辅导员要掌握并每学期核对班级学生的家长联系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的联系畅通。

三、应急处理

1.    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    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3.    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区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4.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到阳泉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治。
    5.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在相关人员及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7.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8.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9.在传染病期间,各班做好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及病情追踪,每天了解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
    10.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定期进行消毒。
    11.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2.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广播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具体做到:

1.封锁疫点。一旦发现烈性传染病感染,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办公场所,暂停校内人员相互来往及与外界来往,等待卫生部门及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学院安排专门人员对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通风换气。学院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患者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学等随访,并必要时采取隔离观察措施。

 

 

 

关于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地震灾害突发事件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组  长:荆存柱    党委书记

曹学仁    党委副书记、院长

成  员:马  静    党群工作处处长 

        董自刚    办公室负责人

张丽娟    学生工作处处长 

        樊宝明    保卫处副处长

        张大虎    后勤管理处处长

张玉静    教务处副处长

        郭晋诚    机电工程系主任  

        乔计苟    信息技术系主任 

        马建国    财经管理系主任 

        刘丽萍    医学护理系主任 

        李云霞    建筑工程系副主任

        丁  梅    基础教学部部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三、参与部门

除牵头和主要配合部门之外的所有处室

四、处置预案

(一)学院从正面渠道获得本地区或邻近地区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预报信息后,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立即研究和部署地震灾害预防工作,加强学院24小时值班和校园巡逻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学生宿舍、教学和实验实训场所、门卫等重要部位的值班执勤工作力度,成立地震灾害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组长尽快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各个专门工作小组人员的工作分工、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等具体事项、发生地震灾害后领导小组人员的集结地点、通讯联络方式,充分做好处置地震灾害的有关准备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人员疏散组、人员抢救组、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车辆运输保障组、机动人员组。

(四)“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在发生地震灾害的初期(地面、建筑物晃动),领导小组及下设各专门工作小组人员,按照事前安排快速赶到工作位置,立即展开相关工作。

(五)领导小组及下设各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第一个到达工作位置者为指挥员,之后其他成员陆续到达时,以职务最高者担任指挥人员,以保证抗震救灾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六)各个专门工作小组指挥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指挥组的领导下,指挥本小组成员进行抗震救灾工作。要保持与指挥组领导的通讯联系,不得脱离指挥位置。

(七)指挥组要根据抗震救灾工作进行过程的具体情况,派出机动组的人员,加强某一专门工作小组力量,或者及时调整专门工作小组之间的人员力量,加快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