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次
为加强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山西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行动计划》(简称《计划》),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转型提供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计划》指出——
到2024年底,山西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33.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1.5%;
到“十四五”时期末,力争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
到2035年,山西省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为实现以上目标,《计划》在加大培养力度、完善使用制度、健全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行动任务。
其中,在加大培养力度方面,《计划》提出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将国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了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阵地”作用,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在完善使用制度方面,企业要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要向技能人才倾斜。对引进省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赛选手和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签订劳动合同的,所在地政府按规定给予引才补助。
在健全评价机制方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序列。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国家备案评价机构,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此外,为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计划》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还提出,对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得优秀名次者,按规定直接授予“三晋技术能手”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省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来源:山西云媒体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