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7日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点击率:[] 次
晋教科规办函〔2019〕5号
各市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经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9年4月28日—6月28日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同年度申报省级哲社和其他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附件: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 年度
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准确把握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教育科学事业的创新发展,为山西教育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本年度课题仅设一般规划课题,鼓励开展反映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应用型研究应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三、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四、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的研究。在研的省级及以上哲社、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
六、本年度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课题所属单位应予以相应的支持。
七、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继续采用活页匿名的方式进行,《申请·评审书》与活页课题名称保持一致,活页论证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于撤项并通报批评。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三级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级为“申报者所在单位”(如学校、院系、科研院所等),第二级为“市级管理部门”(含各市教科研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和直属单位),第三级为“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确保课题申报工作的质量。
十、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xsjky.com)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的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统一汇总报送。各市所属单位及中小学校课题申报书经由各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任何形式的个人申报材料,个人报送均视为无效申报。
十一、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论证活页3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必须相一致。
十二、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起至6月2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51—5604689;报送材料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政编码:030009;地址:太原市解放路大北门东头道巷9号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